强化责任意识 筑牢安全屏障
党委书记、董事长 张利刚
今年1-5月份,全市累计接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6起、死亡人数119人、受伤人数16人、直接经济损失近4000万元。其中工程建设领域,事故12起,死亡66人,较2021年同期事故起数、死亡人数同比各上升200%、1550%,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。基于此,省、市、新区相继开展了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行动,谭勇书记在新区优化管理体制工作动员大会,以“奋战一百天 喜迎二十大”为主题,专题部署了安全隐患“百日大整治”等六大百日专项行动,可以说安全生产工作已经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。7月将进入建筑施工旺季,建设施工单位赶工期、抢进度意愿强烈,建筑领域安全管控压力进一步增大,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。6月是第21个全国“安全生产月”,作为集团“第一责任人”,深感责任重大,下面围绕上述主题,结合集团实际,简谈“第一责任人”的安全生产责任。
一是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,增强对标看齐的政治自觉。安全生产是“国之大者”,事关人民福祉,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、作出重要批示,从红线意识、到责任落实,从依法治理、到改革创新、再到严肃追责问责等,都作了非常明确的指示和要求,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。集团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“红线”意识,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只有进行时、没有完成时,必须时时念好安全生产“紧箍咒”,时刻谨记“抓安全”的重要性,切实强化“保安全”的紧迫性,充分展现“管安全”的实效性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、增强忧患意识,以慎之又慎的态度、严之又严的措施、实之又实的作风,进一步维护好、巩固好安全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、市、新区的决策部署上来,以如临深渊、如履薄冰、如坐针毡的状态,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想到位、讲到位、抓到位、落实到位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必须大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、新《安全生产法》、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集团各领域、各条线落地生根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深刻汲取事故教训,高效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,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,特别是当前正处在优化新区管理体制的改革过渡期,必须更加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,决不能思想松懈、工作松劲,必须全面落实好安全隐患“百日大整治”专项行动,做到制度落实到位、隐患排查到位、问题整改到位、责任落实到位,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,坚决遏制一般事故。
二是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,增强生命至上的思想自觉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就是尊重生命、敬畏生命、关爱生命、保护生命,安全事故的发生,多数都是源自责任落实出现空转、断档,嘴上说一套、手上做一套。必须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“三管三必须”的要求,做到项目分管、安全分管、联点领导齐抓共管,全方位全链条压实安全责任,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交代工作时多说一句、现场检查时多看一眼、现场操作时不少走一步,筑牢安全生产的“防火墙”。必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,将心存侥幸视为最大的隐患,推动各中心、子公司及外部施工、监理单位由“要我安全”向“我要安全”转变,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,构建全员有责、全员尽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。必须强化“一切事故均可避免”的安全生产观,要按照新区安全隐患“百日大整治”专项行动要求,全面梳理自查,形成专项落实计划,突出对重点领域,聚焦薄弱环节的系统治理,做到隐患排查要全面、问题整治要坚决、风险防控要有力、应急反应要迅速,以“一万”的努力防止“万一”的发生。
三是要健全安全管理机制,增强保障发展的行动自觉。安全是发展的前提,发展是安全的保障,安全生产没有如果,只有结果和后果,推动企业实现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,是每一名国有企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。必须构建常态化风险管控机制,结合省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“三年行动”,围绕全省、全市、新区安全生产“百日攻坚”行动,全面落实好新区安全隐患“百日大整治”专项行动,特别是与集团业务密切相关的建筑施工、消防、道路交通、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针对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,形成台账,做到整改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时限、预案“五落实”,通过抓重点、抓关键、抓薄弱环节,坚持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,实现全覆盖、零容忍、重实效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,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,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事故隐患。必须构建系统化责任落实机制,集团安全建管中心要发挥运转有力,协调畅通的牵头指挥作用,做好风险提前预警、隐患提前研判,做到风险关口前移,集团各级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联点制,营造人人讲安全、人人管安全的氛围,做到安全责任到位、安全投入到位、安全培训到位、安全管理到位、应急救援到位,深刻认识到“抓安全生产就是抓经济效益”。同时,要重点对落实“七项法定职责”、落实“百日大会战”专项行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,做到在执行上不含糊,在考核上不手软,严格按照“十个一律”要求进行严肃问责,坚决杜绝再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。
明者防祸于未萌,智者图患于将来。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,大家一定要常思安全之责,常记事故之痛,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做到全员、全过程、全天候常抓不懈,各中心、子公司各岗位人员都是本单位、本岗位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心上,遵守安全生产法,当好第一责任人,真正做到“促一方发展、保一方平安”。
责编:邹彦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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